朝夕死矣

长恨短恨近来多得泛滥

麦田与少年(上)

AU背景,都是人类,并且不是一家人

我流花粗,写点小朋友的青涩初恋(其实也没有很青涩)

又名《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写得出下》系列

大家521快乐





    故事的开端来源于一个小村庄,临近柏油马路,有大片大片的麦田和各式各样的果树。花心那时12岁,被养父送到了这里。


    “我讨厌这里,我不要去乡下。”小孩子已经升完初中,叛逆又傲气,身上穿着整洁雪白的衬衫,西装短裤被熨烫得毫无褶皱,脚上踏着一双锃亮的小皮鞋,虽然皮肤是黑了点,但也俨然一副小王子的模样。


    “这里到处都是脏兮兮的。”花心耷拉下眼睛,表露出明显的不满来,“如果让我在这里住一个月,我会死掉的。”


    “哎呀小少爷,没有那么可怕啦。”管家半蹲下来,拿出领口别着的一支钢笔,放在了他手上,“还记得在车上我说的话吗?”


    花心撇撇嘴,仍是不满,但依旧重复出了那段话来:“很高兴认识你,我叫花心,要来打扰一个月,请多指教,这是我的见面礼,我们能做朋友吗?”


    如同背诵课文般,毫无感情。


    管家却是奖励般摸了摸他的头:“这位爷爷人很好哦,是老爷年轻时候的大恩人,小少爷要开心点才是。”


    “知道了。”花心嘟嘟囔囔,看到了不远处有个穿着校服的小男孩朝自己走来,个子矮矮的。


    那个男孩背着被洗得有些发白的浅蓝色书包,头顶的棕色卷发乱糟糟歪着,上衣、短裤包括鞋子上都沾了不少泥土,看起来有些过于不整洁了。


    花心有洁癖,谈不上严重,但也足以导致他对这个不知名小男孩的第一印象变得不太好。


    对方睁着一双懵懵懂懂的大眼睛,脸颊上的小雀斑在阳光下格外清晰,他开口,语调又轻又缓:“你好呀,你是要来家里的客人吗?”


    “名字……名字是……”他支支吾吾起来,随后挠了挠头,抱歉笑笑,“不好意思啊,我忘记了。”


    管家拍了拍花心的肩膀,示意他主动一些。


    花心虽然觉得这人脏兮兮的,但说起话来却让人听着意外的舒服,他在心里默默为这位小男孩拉回了一点印象分,可开口的语气还是生硬得如同朗诵课文:


    “很高兴认识你,我叫花心,要来打扰一个月,请多指教,这是我的见面礼,我们能做朋友吗?”


    花心递出钢笔,眼神这才不自然地落在他身上。对方倒是听得很认真,目不转睛地盯着他,让花心没由来觉得有些窘迫,心跳咚咚的。


    “当然啦,我叫粗心,记性不太好,谢谢你的礼物。”粗心小心翼翼接过钢笔,两只眼睛都因此闪亮亮的,花心突然想到隔壁邻居家养的一只小型犬,温顺可爱,每次他路过都会用闪亮亮的眼神看向自己,示好似的。


    真奇怪。


    “这不是相处得挺好吗?”管家这才放心转身拉开车门,“一个月之后我会来接小少爷,到时候会与粗心的爷爷联系,就祝小少爷玩得开心点。”说罢,车门关上,汽车扬长而去,只留下两个小男孩,一高一矮,伫立在路口。


    爷爷是个很热情的人,提早就为他收拾好了床铺,乡下也有不小的院子,不过是泥巴地,里面还架了葡萄架,墙边长着叫不出名字的野草野花。


    很简陋,却有一种说不出的好看。花心很快就被吸引到了目光,指着葡萄藤上一串串饱满晶莹的果实,问道:“那个可以摘下来直接吃吗?”


    爷爷替他放好了行李,笑眯眯剪下两串卖相最好的葡萄,用篓子装了起来:“当然不可以直接吃,我拿去洗洗,葡萄架下的桌椅都是干净的,过会儿我们就在院子里吃饭。”

好新奇啊。


    花心一开始的不满与嫌弃此刻已经被完全抛之脑后,这是他第二次不用坐在屋子里吃晚饭,养父很忙,只在七岁的时候带他露天烧烤过,一次之后他念念不忘,却总是不敢开口,没想到在这里,他可以天天都在院子里吃饭。


    粗心此时也换好了衣服,干干净净走出来。他的肤色相比于花心更偏白,纯棉的短袖让整个人看起来都柔软了不少,只是小臂和膝盖处的擦伤十分显眼,一下子就夺走了花心的注意力。


    “你这里,还有这里,是怎么回事?”他靠近粗心,手指了指受伤的位置,粗心挠挠头,却怎么也回忆不起来是如何受伤的。


    花心只好作罢,转头问爷爷要了消毒的白酒,因为没有棉签,他只能抽了几张干净的卫生纸,坐在葡萄架下为粗心擦拭伤口。


    就是有股莫名的怜爱感,他默默想着,总觉得如果这双眼睛太悲伤自己也会有些难过。



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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